衬塑复合管采购项目
YCQ-2015-CG123
2015年11月13日
因项目和采购的需要
1、基管是否自行生产提供材料由”投标人需提供两份近三年基管销售业绩影印件”修改为“投标人需提供自行生产基管的相关证明文件”;
2、企业业绩评分项“根据投标人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”修正为“根据投标人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”;
3、企业业绩评分项“2012年1月1日以来,投标人具有省会以上城市给排水企业颁发的“优秀供应商或定点供应商”证书的每个计1分,最多计2分。(提供相应证书影印件,否则不计分)。”修改为“近三年(2012—2014年)业主对产品质量使用情况证明,在0—2分内评分。”